昨日,記者從蘭州市物價局獲悉,根據省發改委《關于開展電力價格重點檢查的通知》要求,蘭州市物價局決定在全市開展電力價格重點檢查,檢查時間從2016年5月中旬開始,7月底結束。
蘭州市物價局表示,各縣區物價局可根據本縣區的具體情況安排檢查,檢查的范圍主要對2015年以來各供電企業執行國家電價政策情況進行檢查,發現重大價格違法問題可以追溯到2014年。
此次檢查的重點為:提供供電延伸服務超過規定價格收費的,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收取費用或者只收費不服務、少服務的;違反電網銷售電價的規定,擅自提高目錄電價或超范圍收取基金(資金)、附加費以及自立項目、自定標準收費的;變相提高標準力率調整電費的;強行向用戶分攤變、線損耗電量,變相提高電價的;繼續收取國家規定取消的收費項目的;在農網、城網改造過程中不執行國家規定,自立名目收費、以及以義務工、分攤伙食等方式變相收費的;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規定進行收費的;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。
來源:網易新聞